SDGs GOAL 1: No poverty:End poverty in all its forms everywhere
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(SDGs) 目标1: 零贫困:消除所有形式的贫困。包括以下具体目标:
目标 1.1 到2030年,消除世界各地所有人的极端贫困,目前以每天生活费低于1.25美元标准来衡量。
目标 1.2 到2030年,根据国别定义,将所有年龄段的男子、妇女和儿童在各个方面生活贫困的比例至少减少一半
目标 1.3 为所有人实施适合本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措施,包括最低标准,并在2030年前实现穷人和弱势群体的广泛复盖
目标 1.4 到2030年,确保所有男女,特别是穷人和弱势群体,享有平等的经济资源权利,以及获得基本服务、土地和其他形式财产的所有权和控制权、继承权、自然资源、适当的新技术和金融服务,包括小额信贷
目标 1.5 到2030年,建设穷人和弱势群体的复原力,减少他们对气候相关极端事件以及其他经济、社会和环境冲击和灾害的暴露和脆弱性
具体目标 1.a 确保从各种来源,包括通过加强发展合作,大量调动资源,以便为发展中国家,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提供充分和可预测的手段,以执行各种方案和政策,消除所有方面的贫穷
具体目标 1.b 根据扶贫和对性别问题敏感的发展战略,在国家、区域和国际各级建立健全的政策框架,支持加快对消除贫穷行动的投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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